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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停的!路邊臨停遭挪動 車主衝出大罵

記者 謝宜倫 / 攝影 簡大程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7/05 18:47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05 19:25

路邊沒有標線,大家都能停車,結果有民眾想說要去吃飯,想臨停一下,就擅自挪動別人的機車,氣的住戶衝出來發生口角,發生地點就在宜蘭羅東的民享街,之前雖然曾經會勘過,是否畫紅黃線,但因為附近很少車格也沒停車場,再加上沒有阻礙救災,就決議維持原樣,只是民眾停機車,就是像一般停車沒兩樣,說要占車位似乎也有些模糊地帶,只要不是放「障礙物」,就沒有違規。

圖/翻攝自宜蘭知識+

 
就在大馬路邊,雙方爆發口角。

停車民眾vs.附近住戶:「你不可以用機車不讓人停車,你這樣喔,我真的會叫警察喔,你去叫,我不怕你叫,我在旁邊吃個東西而已,我會幫你把摩托車移回去,不是,你吃個一小時,我的摩托車本來就停在這裡。」

邊嗆聲,還邊挪動機車,原來她認為汽車駕駛停了她的位置。

 
停車民眾vs.附近住戶:「這邊大家都可以停,你現在沒停車,你用摩托車佔位不讓人家停,我摩托車本來就放這邊,我把你拍起來,我真的會叫警察來喔,阿姨不要這樣,你去叫沒關係,我等你叫警察來。」

圖/TVBS

阿姨完全沒在怕,因為注意看,其實地面上沒有任何標線。

這裡是宜蘭羅東的民享街,日前有民眾想路邊停車,看到像這樣機車停的位置,往前挪一點,他就能停,結果才移動一下下,機車的主人衝出來制止。

民眾:「警察上次來看過,只要是用移動物的都可以。」

這附近都是住宅區,停車場很少,路邊車格也少,舊式建築沒有附設停車場,再加上路幅的關係,沒有畫設紅黃線,住戶也就把路邊當成自家車格,靠著機車佔位置,因為不是障礙物就沒有違規。反而你去移動對方的車,恐怕會不小心觸犯法律。

羅東分局五組組長林弘烟:「如果他擅自移置他人車輛,如果有毀損,我們就會依毀損罪來辦理。」

圖/TVBS

 
之前民享街附近,也有民眾檢舉過,相關單位到現場會勘是否需要畫標線,後來跟住戶還有各方,討論溝通後,決議維持原狀,因為沒有影響交通或是救災,最後機車占位的景象就是繼續照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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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停車場#口角#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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