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離譜!台北縣一間私立托兒所,接連遭到離職老師指控,說工作契約嚴苛不合理,工作必須滿1年,否則罰10萬和3個月薪水,如果學生有流失或門口有攤販,老師就要被扣百元到千元的薪資,最近更有老師因為找不到所長請病假,竟然被視同曠職要賠20萬,女老師大罵欺人太甚。
只因為生病發燒沒完成請假手續,林姓女老師竟然被認為曠職3天,還被托兒所寄存證信函,要求賠償20萬,讓女老師的父親大罵太誇張。林先生:「她老師要請假,她請假,老闆避不見面,我們就自己去(請),罰差不多20萬多一點,然後還要告我們背信。」
拿出托兒所要老師簽的工作契約,林先生替女兒感到心疼,契約內容有一半以上都不合理,工作必須滿1年,否則罰10萬和3個月薪水,連門口有攤販,都立刻扣薪1千元,要個合理解釋,托兒所所長卻不出面說明。記者:「請問負責人在嗎?」托兒所員工:「負責人現在不在耶。」
勞工局勞資課課長陳淑貞:「負責人跑去躲,只有那個所長可以接受請假,只要確實有這個證明,受害的話,你就來找我(勞工局)。」
事實上前年有位離職老師,在托兒所附近從事相關工作,被求償55萬,雙方歷經1年訴訟這家托兒所敗訴,如今又遭到別的老師指控工作條款不合理,顯示業者的管理,恐怕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