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為何不能提供錄音檔?消防局解釋,1922和119性質並不相同,報案電話會涉及個資,橫向紀錄也因為非當事人,無法提供。另外,有消防基層表達不滿,希望不要公布錄音,擔心會引發公審。
消防局解釋其實1922和119性質還是不同,主要是因為1922是行政客服電話,而119報案電話則可能涉及個資錄到其他案件,以往除司法單位調閱外民眾只能當下聽取,但已提供12頁逐字譯文,另外消防局衛生局醫院橫向紀錄,市府解釋恩恩爸並非這通電話上的當事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會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無法調閱,甚至連聽都不行才會拒絕。
律師張晉豪:「公務員在本案當中,並沒有個人隱私的問題也沒有涉及到公務機密,所以這部分不應該去限制它公開,縱使認為說有不該公開的部分其實也可以除去該部分,公開其他的部分也可以。」
確實在隱私問題上外界看法不一但消防基層已經逐漸出現不滿的聲音,認為遵守規定竟成代罪羔羊,在臉書社團匿名發文提到,為何外界一直要求公布在這鄉民正義的時間點,有理性討論的空間嗎?希望長官不要公布錄音因為裡面有自己的名字,還是別有居心的人想策動公審,知道鄉民正義會殺人嗎。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他說我們消防局3通撥給他的電話,我們也說如果他在這方面有需要的話,我們也會把相關的譯文提供給他。」
不過當事人的定義是案件當事人,還是通話上當事人雙方認知有分歧,消防局搬出法規說服外界理解,但隱私問題恐怕還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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