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日有網友在臉書社群爆怨公社指出,自己在新北市瑞芳車站旁的自助停車場停車,要離開時看到停車費20元,就直接放入百元紙鈔,結果80元遲遲沒有找零,這才發現繳費機上方貼有告示「請勿多繳、無法找零」,但這也讓他相當傻眼。對此,新北市消保官沈皆涼表示,類似爭議相當多,不能說是違不違法的問題,消費者可依消保法顯失公平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只能上法院進行訴訟。
這名網友在爆怨公社指出,昨(29)日去瑞芳車站旁的路邊自助停車場停車,確實繳費機有寫「請勿多繳、無法找零」,但是自己就是沒看到、目光都在下方的繳費機。他說,一回到停車場準備牽車離開,看到繳費機,直接就投100元給繳費機,而停車費只要20元,卻不找零80元。
網友事後看到繳費機上方的「不找零」告示,他認為打電話去給業者,業者一定會說有清楚標示,就是不找零,都不知道要吵多久。 他感到相當疑惑,這種不找零,就算清楚標示,是否合法。
記者實地到停車場觀察,不少停車的駕駛也說,一開始的確沒看到「不找零」的公告,經過提醒後才注意到,稍後如果回來取車,也會先去換好零錢再來投幣,以免遇到同樣的狀況。
對此,新北市消保官沈皆涼表示,民眾遇到類似這樣的情形,若有疑慮,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請調解,提出「不找零」是業者單方面宣稱的條款,依消保法顯失公平、進行雙方調解,若調解不成就必須上法院進行訴訟,至於最後結果如何,必須看法官怎麼判,這部分的爭議相當多。只是,一般民眾一聽到為了幾十塊錢得上法院,認為官司冗長大都會打退堂鼓,還是希望業者能夠設置可以找零的機器設備,也比較不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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