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陳小姐,前年七月搭友人車子,沒想到途中,竟然遭三輛小客車包圍,還逼迫他們下車,嚇得兩人急忙報警,雖然事後提告妨害自由及恐嚇,沒想到等了近兩年,從沒接到檢方的傳喚通知,就突然寄來了不起訴處分書,讓他們直呼太荒繆了。
被害人:「被攔了啦,被攔了啦,怎麼了嗎。」
對方不顧在大馬路上,除了走下四名男子,還出言相當不客氣。
由於後方,也被其他車子堵住,讓車上兩人只好乖乖靠邊停車,因為當時除了前方有車輛,後方還有另外兩輛車子包夾,讓他們根本無路可逃,而這起誇張的當街攔車,109年7月就發生在台南永康的永大路上,駕駛楊先生跟副駕駛座的陳小姐,事後報警,提告妨害自由及恐嚇,沒想到等了近兩年,卻是一張不起訴處分書,而且承辦檢察官從來沒有傳喚當事人出庭。
被害人家屬:「完全沒有任何通知開庭,反正書記官的態度就是,在調查中,你就等傳票就好了。」
原來從事精品買賣的陳小姐,日前跟一名姚姓友人借了50萬,簽一張85萬本票,還以三輛進口車當抵押,甚至陸續還錢,沒想到對方仍持續索討,109年7月攔車被提告,兩個月後還到對方門口徘徊,甚至八度潑灑穢物,以及電話軟硬兼施騷擾,直到今年三月等了快兩年,檢方仍不起訴處分,就算當事人氣到隔天提出再議,檢察官仍以「毫無理由」拒絕再議。
被害人家屬:「不起訴書的內容是非常的荒謬,跟完全的虛構不實,我不曉得檢察官是哪裡得來這些資料。」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檢方認為這樣子,已經沒有再傳喚告訴人到庭的必要時,就不會再傳喚,其實都是看個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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