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間光電公司,主管遭控在群組上發出公告,請員工「不要快篩」,因為如果確診了,不但沒有薪水能領,也會影響到其他同事工作,這樣威脅用「無薪」方式,要員工別快篩,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知,介入調查,如果屬實最重能開罰30萬元。
群組對話曝光,公司主管發出公告,請員工「不要自己主動去快篩」,因為Omicron確診者99%都是無症狀或輕症,請員工不要過度緊張,自己去快篩嚇自己,公司沒有要求大家去快篩,還強調「確診的時候,員工要自己負責,不但沒有薪水能領,還會害其他人也領不到薪水」,用「無薪」的理由,威脅員工不要快篩。
記者紀爰:「就算手邊有快篩試劑,但因為主管要求不要篩,讓員工質疑有違法。」
高雄市衛生局接到通知,立刻展開調查,並發出聲明,如果光電公司「不讓員工快篩」,已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涉嫌規避、妨礙疫調等,可以處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以下。
工作人員vs.民眾:「健保卡先準備好,好。」
不管是到篩檢站做PCR,還是自己去藥局買居家快篩,員工認為公司都沒有權利要求不篩檢,如果因為沒有及時阻斷傳播鏈,導致公司群聚感染,後果又該誰負責。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