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議員羅智強臉書貼文引用駐日代表謝長廷說明關西機場事件,引發網友指謝長廷卸責;謝長廷向羅智強提告求償80萬元,一審今天認定引用等言論可受公評,判謝敗訴,可上訴。
全案緣於,民國107年9月颱風燕子侵襲日本,導致多名台灣旅客滯留關西國際機場引發紛擾,同年9月13日駐日本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輕生。
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主張,就旅客滯留機場引發紛擾部分,他當時受訪告知媒體提及「大阪辦事處如果是錯,那大阪應該道歉嘛,但是外交部在查嘛」,意思是大阪辦事處有沒有錯,還在查,並未確定。
謝長廷主張,羅智強在108年8月22日在Facebook(臉書)張貼,把「如果大阪處有錯,大阪處要道歉嘛」的假定語氣變造為「大阪處有錯,大阪處要道歉嘛」肯定語句,涉帶動風向,攻擊他,並使網友陸續留言指他卸責等,羅的言論陳述使民眾產生他卸責致使蘇案發生的印象。
謝長廷主張,這些是不實言論,已侵害他的名譽權,導致他受有精神損害,因此提告向羅智強求償新台幣8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謝長廷以大阪辦事處是否有錯為前提而決定是否應該道歉,屬於假設語氣,因此可將此言論分成兩種情形為「大阪辦事處有錯,大阪辦事處就應該道歉」、「大阪辦事處沒錯,大阪辦事處就不應該道歉」,而羅智強基於謝的言論提到「大阪處有錯,大阪處要道歉嘛」而發表言論,並沒有故意扭曲謝長廷的受訪內容。
北院指出,羅智強是依據媒體報導,評論謝長廷在關西事件將責任推給大阪辦事處,並非惡意發表言論,且關西機場事件涉及駐外單位內部權責劃分及對外統一處理窗口等問題,又因蘇啟誠死亡等受到各界矚目,羅智強在臉書貼文內容言論,為可受公評之事。
北院表示,謝長廷為知名政治人物,現為駐日代表,他的職權與關西機場事件、蘇案,均有重大關聯,因此,他個人名譽遇到羅智強的言論自由時,應有較高退讓程度;審酌羅智強的言論未達故意詆毀、顛三倒四的惡意程度,判謝長廷敗訴,羅智強免賠。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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