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房東指控,房客繳了1個月租金跟2個月押金後,就再也沒繳過房租,用身體不適各種理由拖延,不僅拔掉電鈴線躲藏,還寄出存證信函,房東質疑對方根本是想鑽法律漏洞脫身,氣的決定提告詐欺!
房客:「我跟你說,我就是現在目前沒有(錢),我現在真的很不舒服,拜託你好不好,你們就是要錢,你們不是要我們的命對不對。」
對方講沒幾句話又消失,原來住在裡頭的一家三口,被房東指控惡意積欠房租!
房東吳先生:「他跟我們說他是中醫的老師,太太是芳療的老師,他兒子是潛水教練,他們在大陸有幾百萬的存款,付1押2之後就再也沒繳過房租。」
房東跟太太打拼50年,好不容易存錢買房,去年12月,用每個月2萬5租給林姓男子,他指控,對方屢次用身體不適拖欠房租,還說,在大陸處理資金的朋友被公安抓,最後完全神隱,房東找不到人還收到這個。
林姓男子竟然寄來存證信函,他透過網路找到,對方疑似有相同租房爭議。
房東吳先生:「他寄存證信函來,然後匯款3千塊,意思就是抵掉0.1個月的房租,所以他就是用一個手法,我永遠欠你3.9個月,那你就沒辦法告我。」
土地法規定欠4個月房租,房東才能終止契約房東認為對方想鑽法律漏洞脫身,所以律師提醒房東可用租約公證自保,遇到這種狀況就能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否則就得跑一次民事訴訟了,房東決定對林姓房客提告詐欺,如果真的生活有難繳不出房租恐怕也得上法院好好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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