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在高雄橋頭捷運站旁空地,發現的桶屍案,兩名凶嫌12日上午二審宣判出爐,熊姓女子維持原判仍是17年8個月,但吳姓男子二審時,對於拘禁私刑仍全盤否認,因此從19年4個月徒刑,加重為19年7個月,但仍可上訴。
原來犯下桶屍案的吳姓跟熊姓凶嫌,一審被認定共同犯下私行拘禁、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分別被判處19年4個月及17年8個月,由於吳姓男子對於施暴過程仍全盤否認,因此二審私行拘禁的判決,從2年改判為2年6個月,合併執行19年7個月,比一審更重,而熊姓女子雖然避重就輕,但表達賠償意願,因此維持原判。
記者vs.卡拉OK店鄰居(109.04.15):「我是知道那邊有開卡拉OK,三角窗那邊有開卡拉OK沒錯啦,現在到底還有沒有開業,沒有開了啦。」
而這起109年4月,在高雄橋頭發現的桶屍案,警方確認死者是一名林姓卡拉OK店老闆娘後,進而發現她為了五千元,103年底就遭到殺害,原來當初吳姓男子跟熊姓女子合作,要頂下死者的卡拉OK店,但收了五千元訂金後,死者以房東不願續租為由又反悔,兩人氣跟當事人爆發衝突,最後更將人拘禁動用私刑,導致對方死亡,甚至擔心東窗事發,還企圖毀屍滅跡。
林姓女死者,生前就跟夫家不睦,因此一二審宣判,家人都沒有出面,如今兩名凶嫌一人刑期加重,一人維持原判,雖然仍可上訴,但也讓兩人為八年前犯下的命案,仍得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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