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與辦公室陳姓主任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新台幣333萬餘元,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潘、陳2人均認罪,並請求法官給予緩刑。
潘懷宗及陳姓主任被控於民國97年至109年間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總計新台幣333萬5835元,士林地檢署去年5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2人。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傳喚潘、陳出庭,2人均認罪。潘懷宗律師魏憶龍指出,潘懷宗將公費助理補助費作選民服務,絕未放入私人荷包,「取之於公,用之於公」。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案,因秦女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獲判緩刑,也希望法官判決潘懷宗緩刑。
律師李永然指出,潘懷宗因罹患癌症,正在接受治療,潘將補助費用選民服務,便宜行事,已認罪並深切悔悟,請法官考量情輕法重,給予緩刑機會,讓潘可以繼續回饋社會。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潘懷宗翻異前詞,不承認主觀上犯意,不構成自白認罪,難認有緩刑空間。律師則表示,檢察官偵查中曾提及,若潘懷宗自白認罪,會建請法院給予緩刑,但起訴書中卻未遵守承諾。雙方攻防後,法官諭知候核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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