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巡防艦撞沉台灣漁船,海巡署已經完成調查,以傷害、毀損、業務過失等罪嫌,將日本巡防艦長「堤信行」函送宜蘭地檢署;檢方表示將傳喚堤信行到案說明,如果不到案也不排除通緝拘提,不過要拘提他國官員,有這個可能嗎?法界人士說,這只是既定程序,但很難執行。
這段畫面曝光後,日本方面態度轉彎,調查報告坦承海上保安廳的巡防艦撞沉台灣漁船日本代表15日登門向船長致意。日本交流協會代表伊藤康一(97.6.15):「日本巡邏艦KOSHIKI方面,也有了錯誤,造成漁船的沉沒。」
同一天,我方海巡署也完成調查報告,確定日方的疏失,將日本艦長堤信行以涉嫌傷害、毀損船隻、業務過失三項罪嫌函送法辦。宜蘭地檢署發言人:「如果有必要,當然我們會依法加以傳喚(日本艦長)。」
宜蘭地檢署考慮傳喚日本艦長堤信行到案說明,甚至將發出拘票、發布通緝,法辦日本官員,真的可行嗎?法界人士表示,台灣認為釣魚台是我國領土,日本巡防艦在我國領土內犯罪,當然可以法辦、可以通緝,但想抓人卻顯然行不通。律師莊秀銘:「你要去逮捕人,你要踏入人家(日本)的國土,你可以嗎?」
專家認為台灣司法權在日本境內無效,檢方想拘提日本艦長堤信行,很難有機會執行,加上日本和台灣沒有邦交,日方將巡防艦官員交給台灣法辦的機率,更微乎其微。
釣魚台主權爭議再起,海巡署史上首次請司法介入偵辦,也間接宣告釣魚台主權,只是說得通但行不通,法辦日本艦長恐怕淪為紙上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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