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黃姓男子和蔡姓男子是同事關係,不料黃男卻不顧同事情誼,私下和蔡男妻子交往1年多,分手後疑似心生不滿,威脅要公開親密影片,直接傳給蔡妻公婆,甚至更大嗆「我就渣啊!」蔡男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法官認定黃男身為小王,侵害對方配偶權情節重大,最後判他賠償人夫35萬元,全案定讞。
女方不為所動,黃男竟在2020年6月14日於臉書發文,「在找刺激……沙鹿公園旁……弔念一起停留足跡的回憶」,甚至更威脅,「到時候如果照片,被妳公公婆婆看過了,妳會比現在開心嗎?有人要逼我當渣男,我什麼也不用說,一切就曝光了」。蔡男得知被戴綠帽後,找上黃男質問,不料對方竟嗆,「我就是渣啊」、「我自己手機截圖不可以嗎?」蔡男因此憤而提告。
更多新聞:少年買春見滿屋蟑螂「沒性致」 完事後要求退費反遭圍毆
高雄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認為黃男行為已明顯踰越男女之間正常交往,明顯侵害蔡男配偶權,判決他須賠償30萬元;黃男不服提出上訴,認為求償金額太高,且女方也須和他一起平均分擔賠償金額,蔡男只能向他求償一半。但法官認為小王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最後改判他賠償35萬元,全案定讞。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