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甲警分局陳姓警務員6日勤餘時間,酒後駕車與另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陳男酒測值為0.50mg/L,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並調往異地處分;而陳男在6年前也曾酒駕。
台中市大甲警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48歲陳姓警務員6日在非服勤時間,酒後駕車行經大甲區文武路23號前,與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邱男無受傷,酒測值為0,陳男頭部、頸椎及胸部輕微擦、挫傷等,酒測值為0.50mg/L。
大甲警分局指出,陳男雖是輪休,但身為警職卻酒後駕車肇事,已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將會依法移送偵辦,並調往異地處分。
據了解,陳男6年前擔任警備隊長時,就發生過酒駕自撞下台,此次又再度酒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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