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酒駕撞碎一家四口,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肇事黃姓男子,加上他是酒駕累犯,檢察官建請法院重判。而被撞受傷的爸爸,還在加護病房,意識漸漸恢復,能「眨眼」回應,兩個女兒則是轉到普通病房,阿公阿嬤24小時輪流照顧,幾乎都睡在醫院。
心疼酒駕撞碎一家4口,里長這陣子到處募款幫忙,卻已經好多天沒見到家屬。
鳳山區誠德里里長陳世寶:「(女兒)說會痛,會跟阿嬤說,跟阿公阿嬤吵,阿公阿嬤就加倍的忙碌!」
受傷的爸爸,漸漸恢復意識,但病況不穩只能「眨眼」回應,還在加護病房,兩個女兒轉到普通病房了,父女3人都知道媽媽離世的消息,由阿公阿嬤24小時輪流照顧,但身心俱疲,得花錢請看護幫忙,而案發當晚最新畫面也曝光,穿白色球鞋的黃姓男子,穿越馬路要去開車,卻沒想到事後撞碎一家4口,案發後第18天,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
高雄地檢襄閱檢察官徐弘儒:「(黃姓男子)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殺人罪,既遂及未遂罪提起公訴」
檢方發現,黃姓男子在2006和2009年曾酒駕被逮,這次撞人造成1死3傷,是第三度酒駕,根據起訴書,他車子原本拋錨4天發不動,但案發當晚他去試車,竟然就發動了,不顧朋友勸阻開車上路,沿路闖燈超車等違規,才釀成悲劇,加上是酒駕累犯,除了被依殺人罪起訴,檢察官也建請法院重判。
死者妹婿:「判的再重也喚不回原本的家庭啦,如果說這個判決,可以讓以後台灣的社會,少一個酒駕,多拯救一個家庭的話,我覺得就好了啦。」
雖然肇事黃姓男子被依殺人罪起訴,但對於家屬來說,靠司法也許能討回公道,卻討不回已經離世的親人。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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