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有一名男子在網路上張貼露點女子的照片,觸犯妨害風化罪,檢方要他罰抄心經5百遍予以緩起訴,沒想到身兼2份工作的男子抄不完,延長2個月才抄完一半而已,檢方決定撤銷原處分,重新偵辦這個案子!
這就是嫌犯抄寫的心經,由於在網路上張貼露點裸照,觸犯妨害風化罪,他同意在3個月內罰抄寫心經5百遍,才獲得緩起訴處分,可是時間到了,卻只寫了104遍。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他很有心要寫,只是因為兼了2份工作,比較沒空寫,檢察官考量他字跡工整,看起來有用心這件事,又延長了2個月。」
其實,心經總長268個字,抄寫5百遍等於要寫13萬4千字,考量嫌犯工作量大,檢察官延長時間,但2個月到了嫌犯再交147遍,總共是250次,等於只有被罰寫次數的一半,檢方以沒有履行緩起訴條件,撤銷原處分,將重新偵辦這個案子。李靜文:「還是有可能從輕處理。」
檢方說,只要嫌犯真的深具悔意,還是會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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