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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狠踹6歲童頭部!「有逃亡、串證之虞」遭聲押禁見


發佈時間:2021/12/05 21:30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05 21:30
粘姓男子涉用腳猛踹6歲男童頭部。(圖/TVBS)
粘姓男子涉用腳猛踹6歲男童頭部。(圖/TVBS)

粘姓男子涉用腳猛踹6歲男童頭部影片曝光,粘男昨天被拘提到案,今天依涉犯傷害、妨害自由等罪被移送法辦。彰檢檢察官晚間複訊後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表示,媒體報導今年3月間某名男童遭虐案,警方3日晚接獲男童的母親再次報案後,漏夜偵辦,並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及聲請拘票,昨天晚間在台中市拘提涉嫌施暴的粘姓男子到案。

 

全案今天依涉犯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晚間發布訊息指出,粘姓被告在民國108年6月至110年7月間多次涉嫌傷害、恐嚇被害母子,並強逼被害的王姓婦人簽名作保,以此方式使王婦行無義務之事。

彰化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粘姓被告涉犯刑法傷害、強制、恐嚇等罪嫌,且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同時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王姓婦人指控,丈夫粘姓男子涉虐待她、她與前夫生的兒子時間長達2年多,近日曝光影片是她的6歲兒子今年3月遭粘男用腳猛力踹頭部內容。
 

影片曝光後,粘男暴力行徑引起公憤,網路上流傳粘男個資「肉搜」,男童的母親3日持影片向鹿港警方再次報案。

彰化縣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兒少明顯遭繼父施以不當對待,彰化縣社會處昨天依證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2款規定,以主管機關名義向地檢署提起獨立告訴,提告繼父不當對待兒少致有嚴重傷害,保障兒少的司法權益。

彰化縣長王惠美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表達「暴力零容忍」立場,她強調對暴力行為決不寬貸。她的貼文雖有支持者留言,但也遭不少網友批評「講官話」。

前立法委員黃國昌在臉書指出,這對母子遭虐打2年,縣府權責機關昨天才知道嗎?受害者早投訴彰化縣警察局長,不僅沒處理,還被抱怨是「越級報告」。

他說,這樣還敢說是「火速」處理,受害人打電話報案,結果家暴男的親屬擋在警察前面,導致被害人再遭毒打,這樣叫「暴力零容忍」。

王婦今年7月28日報案指稱遭粘男虐待,但員警僅到場關切後就離開,導致母子又遭粘男毆打,王婦隔日再報案。彰化縣政府3日指出,鹿港警分局已懲處失職員警,目前母子安置安全處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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