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昨天起建立反映機制,民眾若擔心遭吃案,可掃描值班台前QR Code,發送簡訊向警局勤指中心受理報案台反映,報案台將通報所長或副所長聯繫報案人,協助完成報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內政部警政署為擔心員警吃案,自今年9月起對拒絕或推諉受理報案等訂定嚴厲處分規定,但仍有少數案件是因處理員警認知差距或未具同理心,藉故一再延宕,導致民眾覺得遭吃案產生民怨。
為此,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提出員警受理民眾報案流程精進管制措施,且指示各分局偵查隊、警備隊及分駐所自昨天起實施,除協助員警避免因一時疏失或認知誤判,讓民眾產生誤解,遭致處分外,更能讓民眾感受到警察絕不推諉報案決心。
市警局指出,若民眾未完成報案程序時,可掃描值班台前QR Code,發送簡訊向警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受理報案台反映,報案台會通報派出所所長或副所長聯繫報案人,協助報案人完成報案程序。
另外,若民眾有「員警未依規定完成報案程序」、「報案未取得受(處)理報案證明單」、「員警要求另約時間再報案」,也可透過此機制反映,讓分駐所幹部及時介入處理,案件迅速得到解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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