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前天(8)晚上發生一起酒駕男子咬斷所長手指事件!員警在府前路與永興路口巡邏,看到劉姓男子騎車搖晃還闖紅燈,疑似酒駕上前攔查。不過男子不肯就範,不僅拒絕酒測,還在被押上車時,直接咬斷所長手指。其他員警看到,連忙在車上尋找斷掉手指,把所長送往醫院治療,所幸手術後順利接回斷指。
不過對方一見警方,開始耍賴。
員警vs.劉姓男子:「我跟你講,我在花蓮我也當過顧問,何必要這麼嚴重,先做酒測,你有需要這麼嚴重嗎,你剛剛是幾點幾分在哪裡喝的酒,不是你有需要那麼嚴重嗎。」
只見男子不斷後退,一度想要離開,不想就範還試圖用頭撞地板,員警趕緊壓地制伏。
劉姓男子:「救命啊。」
就怕會脫序行為越演越烈,所長和員警,連忙將他上銬押上車,不過他不肯就範,互相推擠中,男子竟然,直接就朝所長左手大拇指咬下去,而且還直接咬斷,吐在車上,員警看到,真的嚇壞了。
所長vs.員警:「快走快走,所長我先叫救護車好不好,我先叫救護車,不用趕快走趕快回去。」
事情發生在,8日晚上10點多,員警在花蓮府前路與永興路口,發現一名劉姓男子,違規想要攔查,沒想到他不僅拒絕,過程中還直接咬斷所長手指。
花蓮分局長郝心誠:「依重傷害罪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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