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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潔詐騙案 熟女殺手獲不起訴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楊子毅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2/18 18: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藝人周思潔6年前,被一位化名于隆暉的男子,詐騙5千萬,警方前年逮到有81條前科的通緝犯劉邦瓊,懷疑他涉有重嫌;但板橋地檢署重新調查後,發現劉邦瓊沒有跛腳的毛病,不是周思潔指控的嫌犯,作出不起訴處分,劉邦瓊氣的告周思潔加重毀謗,但周思潔否認告錯人。

被藝人周思潔指控是詐欺嫌犯,劉邦瓊一肚子氣。被告劉邦瓊:「法官就問我說『你有沒有跛腳?』我說『沒有』,他說『走走看』,我就走走看、跳跳看,我就在庭上這樣走,這樣走,甚至把褲管拉起來。」

檢方調查,劉邦瓊沒有跛腳,和周思潔形容的嫌犯特徵不同,作出不起訴處分,劉邦瓊氣得反告周思潔。

劉邦瓊:「既然93年3月16日,在高等法院法庭上,講說不是我了,為什麼95年4月26日到7月20幾日,要一再的誣賴我,所以我才告她加重誹謗!」

原告周思潔:「譬如通聯紀錄,電話是這位先生的,包括傳真,包括詐騙我們的這家公司,在海外成立公司的股東,包括他們的入出境資料,都是跟劉先生的生活圈,有非常密切的關聯。」

拿出調查局給的資料,周思潔說8年前,檢警就鎖定劉邦瓊涉案,但他避不見面,直到通緝落網,雙方才開庭;而劉邦瓊曾經寫信喊冤,為的就是別讓外界以為他A走5千萬。

被告劉邦瓊:「我開口就罵他,我說『周小姐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為什麼把你當仇人,因為你害我太深了』!」

原告周思潔:「我們並不是認錯人,我們一開始就知道就是說,不是他本人,但是有相當關係,所以我們是合理的懷疑,包括法官自己也講,所有的資料都跟你有關聯,而且如果你被詐騙了幾千萬,你難道不會告人家嗎?」

翻開坐牢寫的筆記本,密密麻麻的字跡裡頭,滿是對周思潔的不滿,但周思潔強調,所有指控有憑有據,而且自己是被害人,現在只想快還掉剩下的3千萬的債務。藝人周思潔:「打人的還喊救人喔?」

#周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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