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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銷贓? 賣的3C產品竟是贓物

攝影 廖文漢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2/14 17:2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中市警方在知名拍賣網站,發現裡面一位擁有鑽石級評價的賣家,販售的3C產品,正好和民眾遭竊的一模一樣,於是到賣家家中搜索,確認他賣的東西都是贓物,但這名賣家看到警察上門,一開始還謊稱,東西是他花錢跟別人買的。

看到警方上門搜索,盧姓嫌犯還氣定神閒的說,地上這些電腦主機和螢幕,是他花錢跟網路賣家買來的。嫌犯:「去年11月底12月初買。」警方:「11月底12初?你是買哪些東西?」嫌犯:「那個。」警方:「這台50吋電視?」嫌犯:「還有這些,那時候買將近11萬。」

警方:「賣方怎麼稱呼?」嫌犯:「姓李。」警方:「有沒有帳號?」嫌犯:「那時沒有下標,我在瀏覽看到以後打電話給他。」

警方繼續追問,嫌犯的謊愈編愈大,嫌犯不敢說實話,警方只好把東西全部搬回警局,裡面有好幾十台的電腦主機和液晶螢幕,以及50吋和42吋電漿、液晶電視,還有蘋果電腦MINI硬碟,原價2萬7他竟然只賣1萬3千5,5折低價出售。

記者:「賣的相當便宜?」警方:「就從1元到幾百元開始競標,我們也是在網路,看到被害人的東西,才去追他。」

警方在嫌犯住處,搜出作案工具,原來他專闖空門偷東西,拿到網路上低價拍賣,靠著賣贓物,他已經累積成為鑽石級賣家,從過去的記錄來看,已經有6百多名網友,向他購買商品,警方表示,那些可能都是贓物,買家如果不想吃上贓物罪的話,最好還是把東西送到警局物歸原主。

◎畫面警方提供

#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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