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上,今(4)日半夜出現一對疑似吵架中的情侶,2人直接將車輛停在馬路正中央,男生甚至下跪求女生原諒,結果女方最後氣得將一大袋速食扔在地上離去,事後警方依監視器找到人開罰,下場出爐得不償失!
然而情侶在馬路上演鬧局並丟下食物離開後,隨即被巡邏員警發現,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丟垃圾的是一名林姓女子;高市陽明派出所所長丁順清表示,2人因不明原因逕自將車停在路中間,妨礙人車通行,針對該輛自小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另外亂丟垃圾的行為,警方移請環保局開罰,依法可罰1200元到6千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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