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薛姓女子去(2020)年3月在北投租屋,入住一年多,時常感覺到腳不明疼痛,甚至雙眼發黑,後來才得知自己租到凶宅,嚇壞立即搬走,且提告房東,最後不起訴處分。對此,律師也分析原因。
遊子在他鄉求學或求職,若沒有龐大財力買房,只能先選擇租屋,不過,卻也常有租屋糾紛的案例發生,台北就有一名薛姓女子感到身體不適,打聽之下才發現自己不小心租到凶宅。據《東森新聞》報導,薛女去年在北投地熱谷旁租了一間位於6樓的小套房,每月房租1.25萬元,一簽就簽約5年。不過,入住後,卻經常感到腳部疼痛,友人更直言,她雙眼發黑。
薛女經過打聽才知道,租屋處曾在10多年前死過人,是一名黑道大哥在房內尋短,其靈仍在屋內沒有投胎,非自然死亡案件讓該處成為凶宅,讓她嚇得立刻搬家,更想索回租金及押金共13萬7500元,不過與房東協商失敗,只好提告對方詐欺,最終以不起訴處分。
對於該案,律師江皇樺指出,房屋租賃契約中並未明確規定屋主要告知是凶宅,除非發生一種情況,當房客提問是否為凶宅,房東若告知「沒有」,房客就可能可依《民法》第88條的規定,主張撤銷租賃契約。
●民俗說法不代表本新聞網立場,僅供參考。
《TVBS》提醒您:
輕生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生命線請撥1995;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珍愛生命,請撥打 1925(24小時);張老師專線:1980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