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棟40年老公寓,因為4樓住戶7月份裝修,把各種大型廢棄物,全扔在頂樓的公共空間,引來其他住戶不滿,認為公寓已經屋齡很大經常漏水,又堆積重物在上面,就怕加重漏水情況,不過卻聯繫不上裝修公司跟屋主,律師則是建議其他住戶,先報警請對方限期改善,不移除恐怕觸犯刑法侵占罪。
陳小姐好無奈,因為4樓屋主在7月份,重新裝修卻不斷把不要的物品通通扔到頂樓,打斷話給裝修公司也都沒人接。
陳小姐住在台中西區,這一間公寓的5樓,因為屋齡已經40年,最近又遇到惡鄰居把廢棄物堆在6樓平台。
就怕好幾袋堆成小山的重物,壓在上方會讓漏水問題更嚴重,但4樓屋主無法連繫上跟公所反應也沒有用。
陳小姐連繫了環保局,公寓大廈管理處都建議她,聯屬其他住戶提告4樓屋主,因為老公寓沒有管委會,鄰居之間也不見得互相認識,聯署提告恐怕要花費不少時間。
律師建議住戶可以先報警,請警方找到屋主請他限期改善,不然恐怕已違反刑法得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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