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前縣議員林姓男子沒有事業廢棄物許可文件卻代為清理污泥,不法所得逾2000萬元,檢方昨天傳喚10人到案,訊後林男以50萬元交保,3名幹部因涉嫌重大,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
林姓男子在嘉義縣水上鄉經營合法公司,雇用李姓女子和歐姓男子、李姓男子等3人擔任幹部,明知道公司未依法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利用合法公司做掩護。
林姓男子等人自今年2月間起,為4家公司行號清除污泥、木材等混合廢棄物,以每公噸價格新台幣800元或每輛滿載聯結車2萬元的代價,不法所得逾2000萬元。
而廢棄物則傾倒在林姓男子所經營的公司後方及嘉義縣番路鄉承租的某農地,因農田飄散異味遭民眾檢舉,此事件才曝光。

專案小組以儀器現場施測,遭濫倒事業廢棄物的農地面積約達1萬3150平方公尺,高約1.5公尺,估算體積約1萬9725立方公尺;由於棄置廢棄物的農田緊鄰八掌溪流域,檢方將擇日現場開挖,確認傾倒廢棄物量,並將廢棄物送驗是否有毒。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顏榮松訊問被告林姓男子、李姓女子、歐姓男子、李姓男子等人後,認為他們涉犯廢棄物清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