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前法官蕭仰歸,十年前替開車肇逃的兒子,向高院法官高明哲關說,二審改判無罪,兩人事後都退休遭移送懲戒。台北地檢署查出,高明哲審理案件期間,施壓其他法官,做出無罪判決。7日將他依枉法裁判罪起訴,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舉杯開心慶生,高明哲和前最高院法官蕭仰歸是多年好友,竟利用法官職權為朋友兒子關說,2008年蕭仰歸兒子蕭賢綸,開車撞人肇逃一審判刑6個月,上訴二審時案件正好由高明哲擔任審判長,他竟對其他法官施壓,說蕭賢綸以後要考司法官,給年輕人一個機會,我們又沒拿錢內心坦蕩,最後改判無罪。

高檢署事後調查,發現審理程序有瑕疵,聲請再審期間蕭賢綸撤回上訴,全案以一審的有罪判決定讞,而高明哲也被移送法辦,北檢時隔10年將他依枉法裁判罪起訴,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並建請宣告褫奪公權。

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江榮祥:「本案是發生在法官法制定施行前,當時追究法官的行政責任,只懲戒休職降級是比較輕,如果是現在送懲戒的話,可能會判更重的免職撤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