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發生假車禍命案,在通訊行上班的29歲死者,被50多歲兇嫌熱烈追求,8日晚上發生車禍後,嫌犯在半小時後就把死者帶到棄屍地點,疑似殺害。嫌犯落網後也不說死者究竟在哪,晚上偵訊時,還聲請「提審」疑似想拖延時間,但他丟行車記錄器記憶卡、還把死者手機關機,可能有煙滅證據之嫌,法院裁定收押。


記者宋佳娟:「嫌犯不只跟朋友借車,還把汽車上行車記錄器的記憶卡給丟掉,還把死者的手機都給關機,企圖想讓警方斷了線索。」
屏東分局分局長劉清俊(2021.4.9):「在搜索的過程,王嫌於今天9日6時40分自行到民和所投案,唯供詞避重就輕,且拒不交代曾女的行蹤。」

更令警方傻眼地是,逮捕偵訊過程,凶嫌一度不滿警方拘提逮捕過程,要求聲請「提審」,人被押送到屏東法院,火速裁定駁回,知法玩法搞拖延時間,對於自己犯下殺人害,一點悔過之心都沒有,犯案動機始終避重就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