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生公車撞人意外!29日上午,一名婦人行經新北市中和,在過馬路時,被左轉的241號公車撞倒在地,警方調查,疑似是視線死角釀禍,駕駛自稱轉彎時沒有看到人,由於類似事件頻傳,交通局也透過評鑑制度,要求業者自我規範,每輛公車在過彎時,一定先要停車查看才能通行。

目擊民眾:「一個好像是在消防局工作的人開車經過,所以他就立即協助處理。」


新北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這個部份我們是把他歸納在,駕駛員的一個身心管理,那駕駛員身心管理是在,整個公車評鑑裡面的一個項目,違反這個規定,譬如說未注意去撞到行人的話,我們就會針對這個公司來扣評鑑分數。」
以評鑑制度規範業者,請公車駕駛轉彎時務必停下來,確認沒有行人正在過馬路才能繼續過彎,就是要保障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