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董姓男子假扮成女性,在社群平台上自稱「姐姐」,專職是女性私密處保養顧問,藉此誘騙多名女子拍攝不雅裸露影片,其中還包含年僅16歲的少女。經法院審理後,雖然董男已賠償40萬元給受害少女及其家人,近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被判3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董男在社群平台上創建價帳號,放上女性大頭貼,自稱是私密速保養顧問,發文「會想賺錢嗎?我缺小幫手?」、「我們就會有服飾、鞋、包、保養品等產品,請您做分享貼文,底薪3000元,論件計酬」等相關訊息吸引不少女性。
2019年,少女在社群平台上看到相關資訊,由於董男自稱「姐姐」,少女以為他是女性,受到董男引誘、又想賺錢,於是用手機自拍制服照,以及多部不雅影片傳給董男。
少女聲稱,看到平台上的內容,還有與董男私訊互動過程中,認定對方是女性,且平台上除了私密處保養產品外,還有自稱「烏瑪_萱」的照片,她認為,如果是男生就是變態,確認對方是女性才會願意拍,「我當時雖然有懷疑為何要拍內衣褲,但我想說工作就是這樣子,他要求我就照做」。
少女指控,董男私訊她「姐姐相信妳,但是這是公司規定」、「其他女孩也是這樣」、「妹妳先拍好嗎?我真的不好交代」、「因為姐姐我每天都要呈報進度」,她才誤認為對方是年紀較長的姐姐,不知已經掉入董男設下的陷阱。
董男辯稱,確實有徵選內衣女模的想法,但自己還沒有做。經檢警偵查後發現被害女性有9位,受害少女是最後一個被要求拍攝影片、照片的女生,之所以使用女性照片當作大頭貼,也是為了增加女性的信任度。
董男最後拿出40萬元賠償受害少女及其家人,但法官認為,他為滿足私慾,竟以詐術使少女陷於錯誤而自拍猥褻影片與被告之犯罪動機、手段,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董男3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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