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案爆出司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司法院今天公布調查報告,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等7名法官,違失行為情節重大,將向人審會提案,由人審會決議是否送監察院。
司法院指出,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吳雄銘等4名法官或前法官,分別為翁茂鍾及其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且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並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至於是否逾越司法懲戒權行使期間,踐行法定程序後,將由職務法庭認定。
 
司法院表示,法官或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雖然不是翁案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也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另外,洪佳濱、謝家鶴、花滿堂、黃崑宗、胡景彬、尤豐彥、蔡清遊、劉介民、陳金圍、洪昌宏、朱中和、鄭小康及陳世淙等13人,均非翁案的承審法官,雖然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無司法懲處的必要,有行政懲處的必要但超過行政懲處的行使期間。
監察院去年9月間公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調高層人員涉不當接觸,要求行政院及司法院2個月內就涉案司法人員提出調查報告;司法院以卷證繁雜,尚未完成報告,向監察院發文請求展延;法務部也函報行政院,函轉監察院請求展延。司法院及法務部日前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分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中央社)
 
司法院指出,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吳雄銘等4名法官或前法官,分別為翁茂鍾及其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且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並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至於是否逾越司法懲戒權行使期間,踐行法定程序後,將由職務法庭認定。
司法院表示,法官或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雖然不是翁案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重大,也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另外,洪佳濱、謝家鶴、花滿堂、黃崑宗、胡景彬、尤豐彥、蔡清遊、劉介民、陳金圍、洪昌宏、朱中和、鄭小康及陳世淙等13人,均非翁案的承審法官,雖然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無司法懲處的必要,有行政懲處的必要但超過行政懲處的行使期間。
監察院去年9月間公布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及多名司法檢調高層人員涉不當接觸,要求行政院及司法院2個月內就涉案司法人員提出調查報告;司法院以卷證繁雜,尚未完成報告,向監察院發文請求展延;法務部也函報行政院,函轉監察院請求展延。司法院及法務部日前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分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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