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書記官葉春涼,日前涉嫌替酒駕違規的朋友關說,甚至自己酒後失態,對警察叫囂,法院政風室經過調查,決定把葉春涼被記兩大過免職,但葉春涼對於這樣的懲處很不服氣,他說會再申訴。
書記官葉春涼(98.09.13):「我說叫三組來給我做筆錄,為什麼沒有做筆錄,有做筆錄嗎?有做筆錄嗎?為什麼1個小時了,還沒做筆錄?我要告他(警察)啊。」
這是2天前,彰化地院簡易法庭書記官葉春涼,酒後在田中分局大聲叫囂的畫面,不過現在他,也因為這樣的行為丟了鐵飯碗。彰化地院發言人余士明:「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記2大過免職。」
法院政風室認為,葉春涼言行不檢,整個過程還被拍下來有損公務員形象,因此免職處份,葉春涼曾經擔任彰化地院法警,後來轉任簡易法庭書記官,至今已經6年,13日當天,他的朋友因為酒駕騎車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高達0.9,被帶回警局,葉春涼原本想藉由職務之便,對警察施壓無效,最後反告警察打人。
葉春涼(98.09.13):「我沒犯錯,為什麼巴我巴掌?」記者:「你有喝酒嗎?」葉春涼:「有喝酒啊,我說我有喝酒啊。」
葉春涼大鬧警局,事後儘管道歉了,但法院政風室還是做出免職懲處,葉春涼很不服氣,表示會再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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