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妙齡女子,晚間獨自走在北市中山區,遇上員警隨機盤查,當時她出示身分證件,竟遭要求搜索隨身包包,第一時間女子同意,但她東西都沒拿出來,就遭員警強行將手伸進包內,認為這舉動已經失當,當下提出異議、要求警方出示臨檢異議單,沒想到竟反被刁難。
三名員警把女子團團圍住,要她出示身分證件,甚至要求搜索她的隨身包包。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我不同意搜索,不同意搜不要搜啊,你們打擾到我了,沒關係啊,我在臨檢妳啊,我在盤查妳啊。」
表明立場,說自己不同意搜索,但員警似乎還是覺得,有問題、不肯罷休。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我覺得妳現在報的身分證字號,跟妳的人不一樣啊,喔是喔,對啊。」
年輕女子供稱,因為自己有過毒品前科,晚間獨自走在北市中山區,就被攔下盤查、甚至還遭員警「伸手搜包」,當下馬上提出異議、要求警方出示臨檢異議單,沒想到竟被繼續洗臉。
遭盤查女子vs.員警:「打電話叫巡邏,送臨檢異議表,妳要玩,證件給你看之後,我其實就可以走了喔,還沒有完啊,妳怎麼知道,法律上沒有規定我盤查妳多久啊。」
法律真的沒規定?還是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按規定,這臨檢異議單,員警值勤都得帶在身上。
記者蘇憶歡:「員警執行路檢勤務,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件,要是民眾覺得有疑慮,其實都可以提出異議,甚至進一步要求員警,出示臨檢異議單,而民眾在簽署之後,其實員警就得即刻放行了,之後要是還對這行為有疑慮,其實都可以依照這單據,提出訴願和訴訟。」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