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姓男子透過社群軟體哄騙、脅迫9名少女與2名女童拍攝不雅照,另散布女子性愛影片。士檢依恐嚇、散布猥褻物品等79罪起訴董男,並以董男心態偏差、惡性重大,請求重判。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董姓男子今年4月至8月間隨機瀏覽社群軟體上未成年人的圖片,再利用LINE、臉書等社群軟體帳號對被害人加以攀談、取得信任。
起訴指出,董男動輒以掌握被害人家人臉書帳號為由進行要脅,或以哄騙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不雅照或透過視訊進行猥褻行為,總計9名少女、2名女童受害。
此外,董男另透過臉書認識1名成年女子,並取得女子主動提供的性愛影片,卻涉嫌透過LINE將性愛影片散布給40人。
被害人遍布新北市、苗栗、彰化、雲林、屏東等地,檢警今年8月間拘提董男到案。
檢察官認為,董男明知兒童、少年心智不成熟,對性懵懂無知且好奇,又想法單純、注重人際關係且懼怕遭家長知悉會遭責怪,利用通訊軟體威脅或假意交往誘使被害人提供猥褻照片、影片或裸體視訊,只要被害人稍不順其心意即威脅外流影像,造成被害人極大恐懼。
檢察官並指出,董男犯罪成本極低且可多線進行,落網前一天仍透過通訊軟體威脅被害人,還曾辱罵被害人家屬,並自承無聊所以將性愛影片散布給40人,顯見惡性重大、有高度再犯可能。
起訴指出,董男涉犯恐嚇、強制猥褻、散布猥褻物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使兒童或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79罪,請求法院審酌董男心態偏差,予以從重量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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