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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仲傳邪惡照勾搭老闆 正宮活捉「恩愛鐵證」氣瘋

編輯 莊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0/11/17 14:44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開房屋仲介的男子小宇(化名)遭正宮小千(化名)抓包外遇女業務小琳(化名),兩人的露骨對話讓正宮忍無可忍怒告兩人並求償,近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千主張,2018年初驚覺老公竟然背著自己偷吃自家公司的女業務,甚至在對方LINE對話紀錄揪出外遇證據。小千指控,小琳2018年3月至5月期間,不斷傳送自己的私密照、裸照及性愛影片給老公。更驚見兩人「好久沒嘿咻了,妳在揪嗎?」、「弄得有fu一點,妳也可以偶爾來住」等露骨對話,向兩人怒告求償60萬元。

 

不過,小宇和小琳都否認,辯稱小千提出的LINE對話截圖是為其個人利益所取得的違法證據,並不具證據能力,更強調私密照是小宇上網自己下載,並非是小琳本人。另外,正宮證物中的裸照也不是小琳。

小琳供稱,小宇向來喜歡開黃腔,且愛搜集女性照片、影片供自己欣賞,這些事情包括同事、客戶及小琳都知道。法院審酌時,發現該名裸女照的左臉臉龐、鼻樑及嘴唇都與小琳的相符,加上兩人對話中,小宇曾向小琳說「在揪我嗎?」足以顯示兩人關係親密,已逾越一般好友、同事之間的交往。

一審法院認定兩人的行為已侵害小千的配偶權,判兩人連帶賠償小千30萬元。不過,兩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兩人的不正常交往行為確實已危害正宮婚姻生活,造成她精神痛苦,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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