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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不會死刑」男酒後失控 持汽油潑妻喊同歸於盡


發佈時間:2020/10/26 20:04
最後更新時間:2020/10/26 20:04
男子持汽油潑灑妻子,恐嚇要同歸於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子持汽油潑灑妻子,恐嚇要同歸於盡。(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丈夫與妻子發生爭執,先是以手機訊息出言恐嚇要與妻子同歸於盡,又揚言「台灣殺人不會死刑」,接著更攜帶兩瓶汽油回家,潑灑於妻子的胸口上,所幸丈夫並沒有點火燃燒。事後該名男子報警自首遭檢方起訴,經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6歲的黃男與妻子於5月24日晚間因房租分配及生活習慣引發口角,隔天早上,黃男出於恐嚇以手機傳送一張裝了8分滿的汽油寶特瓶照給妻子,恫稱「最好做好心理準備,你要同歸於盡,我用我的命換你的命」、「台灣殺人是不犯死刑的」等語,恐嚇完後黃男傍晚便攜帶兩罐汽油回家,隨即將其潑灑在妻子的胸口,還手持打火機作勢點燃。

 

所幸黃男最後並未點火,事後也向警方自首,他供稱兩人雖然感情不睦,但非宿敵,並非真有同歸於盡的念頭,只因當時喝了酒,又跟妻子吵架才會情緒失控。他稱,事後出門找朋友,想起妻子全身汽油,深怕會有危險,才會自己打110,請警消到家中看看。

法官認為黃男出言恐嚇妻子並潑灑汽油,造成妻子內心恐慌,但考量其符合自首條件,願意和解,妻子也證稱丈夫平時不會有此過激行為,最後依恐嚇危安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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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周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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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恐嚇#夫妻#自首#死刑#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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