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獄妻子就跟人跑了!高雄一名李姓男子新婚10天入獄服刑,豈料妻子和網友發生一夜情,沒想到一試就中生下孩子,在獄中戴綠帽的他氣得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豈料妻子不後悔「未發生一夜情仍會離婚」,遭法官判賠償5萬元。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2016年6月與妻子結婚,妻子懷孕36週4天(256日)於2017年10月9日產下孩子,反推受孕日應為2017年的1月26日,但李男2016年年4月29日因案入監服刑,認定這孩子非他所生。李男透露,妻子在婚姻中通姦並產下小孩,嚴重侵害他的配偶身分法且情節重大,造成他精神上重大痛苦,請求100萬精神慰撫金。
被告妻子則反駁,她與李男交往1個月就結婚,之後對方入獄服刑,婚後相處時間僅有短短數日,感情基礎薄弱,獨自丟下她與婆婆、小姑同住,還得獨自承擔家務及照顧李男,種種壓力與刁難讓她心力交瘁,一時失慮才與網友發生一夜情,之後並未再聯絡,「不知已懷孕,因不忍殺害腹中生命,決定生下。」
妻子於2016年11月間搬離住處,她堅定認為這段婚姻已經破裂,就算沒有發生一夜情,她仍會堅持離婚。經調查過後,法官認為,李男請求精神慰撫金數額過高,最後判被告賠償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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