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間醫美診所的醫師,經營旅館當副業,但現在離職員工出來爆料,說他私下在旅館內替客人施打玻尿酸,對此這名醫師出面駁斥,說一切都是子虛烏有,是離職員工情緒性的指控。

法籍前員工:「我為W醫師工作差不多兩年,我看到很多奇怪的事,W醫師會在旅社大廳幫顧客注射。」

前員工:「我在旅館裡面是主管,我們的老闆是醫生,他的女朋友我們都叫他黃醫師,他並不是醫生,他們常常在旅館裡面,做一些施打玻尿酸。」
若爆料員工說的屬實,根據醫師法第28條無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到五年徒刑,最高開罰150萬,但負責人駁斥一切都是子虛烏有。

現在兩方各說各話,負責人說若有不法行為,請前員工報警調查,而爆料人似乎也沒在怕雙方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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