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41歲人妻小芊(化名)在公園散步時搭上一名年近70歲的小王相約摩鐵發生關係,期間男方拍攝女方私密不雅照。怎料,小芊老公的小正(化名)從友人那收到照片,驚見主角是妻子告上法院。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近日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正主張和妻子於2017年結婚,但對方卻背著自己和小王外遇,不僅出遊更到摩鐵發生關係,還拍下私密不雅照。直到某天,夫妻共同好友驚見該照片後,翻拍給小正看,造成他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憤而向小王和老婆求償200萬元。
對於指控,小王辯稱,和小芊是在2019年12月在台中市某公園散步相識,談好性交易價格後前往汽車旅館,強調拍照片是經小芊同意,辯稱不知對方已是人妻,在和友人聚會時喝醉卻遭對方翻拍手機裡的不雅照。
法院審酌,小正提出醫院診斷書證明其確有憂鬱、焦慮等狀況,一般人遇配偶與他人逾越分際,因感受到背叛,精神上承受極大壓力。最後考量雙方職業、收入等,判小芊和小王應賠償小正50萬元,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