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7月底在東沙島海域查扣陸船違法越界捕撈,連同船長等18人及船隻押回,全案經查扣人船46天後,依法裁罰新台幣60萬元,昨天由高雄海巡押解驅離出境。
海巡署艦隊分署高雄海巡隊7月24日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啟動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並在當天晚間11時10分在東沙島東北9浬處查扣違法越界捕撈的中國漁船「琼海0109309號」,將李姓船長等18人及船隻押回高雄港偵辦。
高雄海巡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分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0萬元;再由艦隊分署沒入作業小舟1艘及漁具塑膠管籠433管。
海巡隊指出,全案經查扣留置46天後,昨天由高雄海巡隊10052艇押解船隻及18名人員強制驅離到限制水域外,並告誡不得再犯,否則將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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