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車主,被檢舉沒有停車禮讓走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收到紅單罰2千,但是檢舉照片顯示,行人站在對向車道斑馬線旁,和車子距離超過一個車道寬,警方再次檢視,也覺得這張紅單有疑慮,建議當事人申訴撤銷,打臉自家人。

民眾(非當事人):「是有點誇張,走在斑馬線的話,大概走到中間的話車都會讓,那麼遠的話應該還是OK的,因為行人他知道前面有車嘛,他就可能會迴避。」

這紅單被批評太扯了,引發議論,警方再次檢閱,也覺得這張紅單並不妥,打臉自家人。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就我們從照片來看,明顯超過一個車道也超過3公尺,所以這個是有疑慮,我們在這邊呼籲當事人,可以向監理站來檢舉,我們會考慮針對這一件來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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