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發生街頭鬥毆,一名搏擊教練于志宇,騎車要去道館,結果陳姓一名騎士,挪動機車時,沒看到車,差點因此發生車禍,雙方一言不合,爆發衝突,兩人把馬路當成格鬥場,打成一團,連旁人勸架也被撂倒,事後于志宇辯稱,他是採取自我防衛,但法官勘驗監視器,不採信,判定兩人都有動粗,得各裁罰2千元!
目擊民眾:「一個好像要拿安全帽打他,後來那個年輕人,就被打到地上去。」
街頭怎會爆發全武行,原來當時49歲的騎士于志宇,騎車要去道館,路過這裡時,51歲的陳姓男子牽機車出來,險些撞上,雙方講沒幾句,大動肝火,于姓男子回應,你們人多了不起,結果對方暴出口,讓他氣不過,才動手,就連路人上前勸架也遭殃!
險遭撞搏擊教練于志宇:「三個人就把我圍住,然後又罵我又先動手,我只能保護自己嗎,練武術不就是在遇到不公平的時候,保護自己也就只是這樣嗎?」
雖然開庭時,于志宇跟法官辯稱,因為害怕被對方攻擊,才會採取自我防衛,但勘驗監視器及關係人陳述,對比防衛動作,似乎已經超過正當防衛的程度
律師鄭皓軒:「像教練他在一開始,人家要拿安全帽打她,搏擊教練一拳把他放倒,那這個我們是可以主張,是有正當防衛,影片後面這個人。」
再看看畫面中于志宇,擺出搏擊架勢,手輕輕一推對方就後仰慘摔,法官覺得防衛過了頭,雙方都有動粗,最後依社維法,各裁罰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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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日後也可出庭作證。
◎現場錄音:如果有機會,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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