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被控行賄前後任立委數十萬至上千萬元不等金額,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檢調今天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李恆隆、涉案立委等63人,預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由7名主任檢察官、27名檢察官帶隊,指揮調查局各處站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立委陳超明、趙正宇、廖國棟、蘇震清及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與助理等63人,查扣新台幣920萬元現金。
檢調調查,有關SOGO經營權的爭議,主要是李恆隆於民國91年9月底召開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決議太流公司增資案。經濟部於同年11月間核准增資案,由遠東集團持股99.9%。不過,增資案涉及偽造文書,高院判決相關承辦人有罪定讞。台灣高檢署於98年間依修正前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通知經濟部。
經濟部隨後撤銷太流增資等相關登記。遠東集團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於102年間判決經濟部、李恆隆敗訴,恢復太流公司增資登記,等同確認遠東集團為SOGO最大股東,握有實質經營權。
立法院於107年7月間三讀修正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其中被稱為「SOGO條款」的第9條,明定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違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章,經裁判確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利害關係人也可申請撤銷。
經濟部官員當時表示,SOGO案與公司登記相關行政訴訟都已判決確定,條文內未明訂溯及既往,就不能用於已結案案件,所以不會影響已判決確定的訴訟。但李恆隆認為,不溯及既往沒有寫入條文中,也不是由主管機關說了算。
檢調發現,李恆隆在102年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涉嫌行賄前後任立委,包括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陳唐山、徐永明等人,要求這些立委利用職務權限,施壓經濟部官員再撤銷太流增資登記,回復原本資本額1000萬元及太流公司負責人為李恆隆的狀態,藉此奪回經營權。
檢調查出,李恆隆直接交付賄款給涉案立委或辦公室主任、助理,或透過一名曾經在立法院服務的公關公司負責人郭姓男子轉交賄款,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千萬元不等。
檢調另查出,陳姓、鍾姓殯葬業者旗下公司座落在新北市金山區的一塊土地,原本劃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的管制區內,兩人為了將土地自管制區劃出,並變更為殯葬用地,涉嫌透過郭男行賄趙正宇,希望透過趙正宇利用職務向內政部營建署施壓。(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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