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蕭姓中士今年2月參加訓練後,因不適應部隊壓力未返隊,無故離營6天遭憲兵隊移送偵辦,檢方審酌他無前科,且獲部隊同意緩起訴,因此處緩起訴1年處分。
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28歲蕭姓男子為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電子作戰中心,電戰二中隊電戰五隊中士,他今年2月3日至21日,參加國防部聯演中心舉辦的「JTLS圖台操作手」高級訓練。
蕭男原應於訓練結束後,於同年月24日晚上7時30分許返營,但卻因不適應部隊壓力棄役潛逃,逃亡期間住在台中市西區租屋處,無故離去職役逾6天,直到同年3月2日上午才返回營區,軍方發現後將他移送台中憲兵隊偵辦。
檢方審酌蕭男證詞、國防部調查報告、點名紀錄等證據,認為蕭男無前科,因一時失慮犯錯,且已坦承犯行、具悔意,所屬部隊也同意緩起訴,因此處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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