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聯合大學,巫姓大學生,2014年在聯大路,騎機車自摔,造成終身癱瘓。家屬質疑道路設計不當,要求國賠4千多萬,法院委託研究,認為道路符合規範,還算出騎士超速15公里以上,超速是肇事主因,駁回國賠告訴。
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聯大路的寬度坡度曲度超高度,鋪面阻力係數等設施和管理,都在規範的範圍裡面,原告的請求沒有理由。」
事發在2014年,苗栗聯大路,這路段學校和宿舍往來道路。道路寬敞彎曲,限速40,但是經常油門一催超速了。
2010年通車以來,事故頻傳,最近五年,就有128件學生車禍,其中造成2人死亡,警方分析肇事原因,主要是車速過快和未保持安全車距,苗栗地方法法院表示,委託交通大學運輸研究所調查,聯大路道路設計符合規範,還計算出巫姓大學生超速。
苗栗地院庭長宋國鎮:「限速是40公里,分析機車擦撞時候的時速是,56.6到62.7公里,所以是超速是肇事的原因。」
聯大師生是這路段主要用路人,學生也曾發動聯署,要求改善聯大路,相關單位會勘。後來加裝跳動路面,強制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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