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一名女員工墜樓身亡,生前她PO文揭發曾經遭到前上司性侵、施暴,震驚各界,也讓職場性侵及性騷擾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TVBS實際找到性侵被害人還原心聲,她們說,發生在師生以及長官跟下屬之間的熟人性侵害,往往更難啟齒,也不會在第一時間向外求助,即使鼓起勇氣說出口,也可能被貼上標籤,婦女團體則呼籲社會,對勇敢出面的被害者,多點同理心,少些批評指責,避免悲劇重演。
勵馨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督導李沂珈:「我說出來之後,我面臨到的可能又是另外一些困難,我後面可能要面對司法,如果在公司的話,別人會怎麼看待我,這件事情它會一直跟著我。」
疑惑、矛盾、信任瓦解,不敢對外求助,是所有權勢性侵受害者的縮影。
現代婦女基金會督導張妙如:「她可能會因為對方是認識的,對方是我的長輩,是我的前輩長官,某個程度說不定還很照顧我,在這種狀態之下就是,她會陷入一種糾結,我要告訴別人嗎,告訴別人會不會毀了對方。」
當信任的師長或前輩成了加害者這比陌生人更難接受,受害者第一時間選擇息事寧人,也錯失了關鍵性證據,這樣的個案並非少數。
記者李潔:「根據衛福部保護司統計,2019年全台灣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量有17119件,而當中如果有上對下的關係,包括師長職場甚至直系血親,總共有2034件高達11.9%,而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從2013年到2017年這五年,實際使用刑法228條,權勢性交罪來訴訟審理只有87件,跟總數相比微乎其微。」
正因為性侵案證據難尋,不只定罪率低,判刑結果也讓受害者失望,根據婦女團體收案結果,過去收到的761件案件裡,權勢性侵及性騷擾比例佔比17%,但攤開司法院2006年到2016年,10年來的統計,多數被告都只被判刑6個月到1年。
律師林子琳:「有一些家人會去說,這一件事情太丟臉了,請妳不要講出去,以免影響怎麼樣怎麼樣,其實這種事情很常發生,這樣子來說的話,那個受害者的痛苦,它完全就是所謂的二度傷害。」
從2017年的林亦含事件到2020年新北市府女聘僱員的案件,當事人不約而同選擇最激烈的方式,但在調查過程中,同樣被貼上師生戀,外遇小三甚至感情糾紛的標籤,這也讓權勢性侵在社會底層愈藏愈深。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我們對於性侵害的被害人,我們有所謂的完美被害人迷思,會認為說如果妳真的是被害,妳應該第一時間求助,妳應該要抗拒,可是我剛剛提到說,這種權勢性侵,它跟我們的完美被害人的這個,是很不一樣,我剛剛提到說,她們可能是先自我反省,所以她不會第一時間求助。」
因為對外求助可能面對的是,更多排山倒海的壓力跟責難,統計顯示,性侵案被害人,平均只有六分之一會對外求助,多達六分之五是統計黑數,對受害者來說,如果每一次的勇敢出面,都能換來家人社會大眾,還有司法更多的接納跟同理,少一句批評指責,悲劇或許就能避免。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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