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羅東博愛醫院怒砸治療推車,造成陳姓護理師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審法官認定男子有思覺失調症,無罪。陳女今天說,希望高等法院審理後,獲得公道與職場尊嚴。
宜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指出,男子去年6月9日下午5時30分許,在羅東博愛醫院急診室內,因情緒不穩、大聲咆嘯,徒手抬起治療推車砸向護理站,導致陳姓護理師身心畏懼,檢方偵查後依違反醫療法,聲請簡易判決。
判決書指出,經囑託醫護單位鑑定被告精神狀態,認為男子有思覺失調症後,判決無罪。這起案件近日上訴到高等法院,陳女昨天在庭上為護理工作人員抱屈,強調外界要多重視護理人員尊嚴。
陳女今天在博愛醫院醫療副院長林志銘陪同下說明心路歷程指出,當時事發過後幾個小時,男子立即恢復正常精神狀態,但在法庭上他屢次宣稱有思覺失調症。
林志銘強調,院方對醫療暴力零容忍,全力捍衛醫護人員工作尊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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