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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4少14次! 安置中心輔導員判刑4年10月

記者 張心 李潔 / 攝影 張旻儒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5/30 20:52
最後更新時間:2020/05/30 20:52

4年前,新北市一處安置中心的練姓輔導員,被指控長期猥褻4名少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14個猥褻罪,一審判刑4年10月,被害少年家屬,贊同法官在證據有限之下,勇敢作出判決,但也覺得刑度,似乎不夠重,不排除繼續上訴!

圖/TVBS


 
被少年指控毛手毛腳,練姓男子戴著帽子跟口罩,快步離開法院。

當初檢方認定,他猥褻4名少年,共14次,將他起訴,地院歷經2年審理,也依14個強制猥褻罪,判他4年10個月!


被害人家屬贊同,法官在證據有限下,做出判決,但刑度並非心理所期待。
 

被害少年家屬:「刑度我們是比較不滿意啦,因為畢竟他傷害的小朋友,有將近5個,雖然說這個案子,只有4個,次數大概是15次。」

其中一名受害的少年,13歲時收容在安置機構,陸續遭到練姓輔導員猥褻九次,在親友鼓勵下,勇敢揭發生輔惡行,只希望能討回公道。

被害少年家屬:「在起訴書當中,大概是14次的犯行,但是如果按照法律一罪一罰來講,而且他還有所謂的,兒童少年福利法加重來說,不應該是平均刑。」

圖/TVBS

27歲練姓生輔員,在2017年7月對一名少年襲胸摸下體,後來又拍打另一名少年的臀部,總共猥褻四名少年,但開庭時他始終不認罪!

記者vs.練姓男子(2019.04.29):「你有猥褻他嗎,還是其實你覺得你是被誤會的,(謝謝關心),(謝謝關心)。」

被害少年家屬:「地院是判決有罪,但我們也很怕,上訴再上訴,最後變成無罪。」

 
對於一審的結果,家屬表示,不排除繼續上訴,民事求償100萬元部分,也希望刑事判決出爐後,能獲得賠償。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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