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60歲男子,去年2月到仁德成功里活動中心,看到81歲的阿嬤獨自坐椅子休息,問話不理,他竟持報夾爆打阿嬤的頭部,踹斷阿嬤腳踝,最後被依殺人未遂送辦,台南地院判決,男子精神障礙導致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不罰,但得精神治療2年,全案可上訴。這判決引發家屬不滿,怒罵司法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受害者兒子:「我們的司法出了什麼問題,我相信多數的老百姓不能接受這判決!」
81歲的媽媽,被打到頭破血流,打人的60歲男子,卻以精神障礙導致欠缺行為辨識力不罰,兒子實在氣憤難平!
暴力事件是發生在去年2月16日,男子在活動中心裡,見阿嬤自己一個人坐在椅子上休息,問她你祖先是哪裡人,阿嬤沒回應,男子竟然持報夾爆打阿嬤的頭部,還踹阿嬤腳踝,阿嬤跪地求饒也不管,持續拿報夾,10秒鐘之內,狠打跌坐在地的阿嬤頭部5下,當場濺血還不停手,甚至猛打背部,打到報夾彎曲變形。
法官認為,施暴男子因為精神障礙,導致欠缺辨識行為能力,應屬不罰,但須接受監護處分,精神治療2年,全案可上訴。
受害者兒子:「你打一個80歲的老人家,當有人的時候不敢動手,等到人走光了,我媽一個人在那看報紙就敢動手,出了這個門,10秒鐘而已,這邊有2個男的,你敢不敢動手?你也不敢動手,警察來了你也不敢動手,他沒有判斷能力嗎?我不相信。」
成功里長鄭晴而:「你保護少數弱勢,我們多數正常的人,我們如何自處,我們連走在路上都有生命危險,他看到那麼多人時,他怎麼不出手?他不出手就表示他有判斷力嘛。」
嫌犯發病前熱衷政治,他說自從妻子過世後,沒人提醒服藥,精神變差,才會涉案,法官委託嘉南療養院鑑定他的精神狀態,發現他患有「第一型雙相情緒障礙症」,犯案時處於「躁症發作」,喪失辨識行為的能力。
這判決不僅家屬不服,里民也議論紛紛,實在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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