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男子,拿著手機截圖到派出所報案,說妹妹的中539的頭獎,但彩券不見了,要警方協助調店家監視器,證明家人買了中獎彩券,彩券行老闆透露,當期頭獎獎金是2400萬,有3注都開自家店內,疑似都是這對兄妹中走,現在彩券不見了,1800萬彩金,恐怕通通不翼而飛。
當事彩券行老闆:「我跟他(男子)說,不可能讓你調,你又沒有什麼證據,又沒有什麼(彩券)。」
老闆說單純用手機截圖,根本不能證明,彩券就是他的,可疑的還不只這點。
記者許祐祥:「當時這名疑似遺失彩券的男子,說自己的妹妹,5/20買了539中頭獎,但是當天其實中頭獎的一共有4注,其中一注開在高雄,另外三注都開在同一間店,疑似這一家人,是中了1800萬但其中600萬不翼而飛。」
當事彩券行老闆:「你也要他本人(中獎者)來,來讓我們確認,(他就算有來買彩券),(也不代表他買的,就是頭獎號碼)對啊。」
頭獎飛了就發生在雲林斗南,一間彩券行5月22日一名男子來店裡,說自己的妹妹買539中頭彩,光一注的獎金,就有600萬,但彩券不見了要業者幫忙調監視器,巧合的是這間店同一期,一共開出3注頭獎,老闆懷疑這對兄妹,其實中了1800萬。
彩券行業者分析,說有的人靈感來了,希望獨拿頭彩獎金,會同一組號碼一次就買好幾注。
彩券行老闆(非當事店家):「正常他會簽一組,連續買三次(買三次),不會一張裡面畫三組同樣號碼,(都是只畫一組然後嗶嗶嗶三次)對。」
這對兄妹到底有沒有中獎是問題,真的中了,是中600萬還是中1800萬也是問題,實際詢問台彩公司,他們說要來領彩金,一律認券不認人,用截圖討獎金完全沒用,誰拿中獎彩券正本來獎金就給誰。
有民眾疑惑如果監視器畫面拍到,確實有買中獎彩券能否證明,台彩回應說這也沒有用,堅持一開始,就訂好的遊戲規則認券不認人,真的有其他人,撿到這600萬頭獎彩券就能去領,有沒有侵占遺失物等相關罪責,台彩不負責全權交由檢警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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