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遭殺害,一審判決無罪引發爭議,嘉義地方法院加派員警站崗,檢方二度抗告,被告交保金提高到100萬,如果超過24小時無法繳納就繼續羈押,如果交保,檢方會立刻啟動監護處份。至於無罪判決,檢方強調上訴到底。
法院增設警力:「多久輪班一次(兩小時)。」
原來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地院判決鄭姓嫌犯因為思覺失調無罪,以50萬交保,讓法院連日遭到民眾謾罵,因此增加警力,保護法官安全。
吳勇惠:「被告具保新台幣50萬元的金額過低。」
嘉義檢方二度提出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宣告,被告在24小時內及時提出繳納保證金100萬後具保,如果超過時效就失去效力,應該繼續羈押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蔡英俊:「這些條件是不是能夠解除人民的恐慌,以及避免被告再犯都有疑慮。」
高分院表示,基於社會安寧秩序的維護,加上考量到鄭姓嫌犯離婚,女兒還在就學等狀況做出的裁決,可以避免被告隨時具保,而陷於不安定的狀態,但對於這樣的結果,檢方還是相當不滿。
嘉義地檢署發言人蔡英俊:「考量被告的一些精神狀況,對社會治安的維護人民的恐慌等等原因,所以我們主動執行監護處份的判決。」
嘉義檢方表示,如果嫌犯交保,他們也會立刻啟動監護處份,將嫌犯送往醫療院所治療,防止他在社會上趴趴走,但是對於無罪判決部份,他們也將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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