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紀出包!台北市中正二分局一名員警,利用公務電腦,整理老婆清涼照,疑似忘了刪除,還被同袍發現;而內湖分局警備隊一名黃姓員警,則是受理遺失物案件,沒按照正常程序,通知派出所,兩次私吞總計一萬八千多元,直到丟掉錢包的人和撿到的人聯繫上,一起去詢問皮包的下落,事件才曝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3年前的八月,他涉嫌拿走皮包裡面的一萬多元,直到撿到的人和失主聯繫,跑去分局詢問包包下落,才意外揭發,結果,黃姓員警仍然沒改過,同年隔月也涉嫌拿走鑰匙包裡的八千多元,兩個侵占,被法官合併判刑三年,還可上訴。當初法庭上,員警不認罪辯稱,因為會打電話請失主來認領,所以沒紀錄,法官認為犯案態度不佳,因此重罰,離譜的警紀案件,還有這個。
記者葉怡君:「中正二分局一名警備隊的高姓員警,被人指控把自己的私人照片,存放在公物電腦中,甚至說停放機車也沒有繳費,事後分局記過處分。」
警方的公物電腦硬碟裡面居然有男女私人照片,比對照片上的人,赫然發現男主角竟然是中正二分局警備隊一名高姓員警,他疑似要把整理夫妻拍的照片,私自將檔案放在電腦D槽,其他員警看到這清涼照,趕緊往上通報,但高姓員警的爭議還不只有這一樁,他把重機停在公家停車場,卻沒有繳一千元的停車費,甚至還使用單位的水洗車,事後遭記一小過。
轄區分局說,當初找來高姓員警,他解釋照片是經過太太同意拍的,沒有故意提供其他人瀏覽以及散佈,雖然非刻意儲存,還是違反規定受罰,人民公僕對於自己的言行,更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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